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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治丧丨榆林城区办理丧事不准在居民区、公共场所搭建灵棚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榆林城区丧事活动秩序的通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中、省、市、区关于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规范榆林城区丧事活动秩序,现通告如下:

  一、党员干部应该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自觉抵制迷信低俗活动;党员、干部去世后一般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召开追悼会;举行遗体告别仪式的,要严格控制规模,力求节约简朴;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收敛钱财。

  二、在榆林城区办理丧事,应当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新风。不准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不准在午休、夜晚时段吹奏、播放哀乐,不准在沿街摆设花圈,出殡不准燃放烟花、抛洒纸钱,不准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禁止在医院太平间举办丧事。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

  三、城区办理丧事活动,应及时到区殡葬管理服务中心登记窗口(地址:北大街146号,电话:3235745)进行登记申报、申办出殡专用车辆、审批出殡时间线路。禁止非殡葬车辆从事殡葬营运活动。殡葬管理服务中心提供的车辆服务按规定标准收费,工作人员要为丧主提供优质服务,不得吃拿卡要。

  四、榆阳区殡葬管理服务中心是区民政局殡葬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和殡葬服务单位,主要负责殡葬改革与殡葬法规宣传、殡葬执法监督检查、违法查处,提供出殡服务专用车辆服务。

  五、榆林殡仪馆是区民政局殡葬服务单位,新馆位于榆林城南10公里卧云山,环境优美、设施齐全,能提供遗体接运、火化、寄存,骨灰存放,尸体解剖,守灵吊唁,举办治丧等全程殡仪服务。三处告别厅、四个守灵院基本能满足举办丧事的需求,鼓励城区丧事活动到殡仪馆举办。(殡仪馆电话:3283205)

  六、殡葬社会从业人员应该到区殡葬管理服务中心登记备案并接受监管,提供的丧葬用品和服务收费要明码标价、公开透明,不得漫天要价、牟取暴利。

  七、榆林市区是省上规划的火化区,在火化区范围内提倡引导遗体火化和绿色节地安葬。

  八、民政、公安、综合执法、交警、环保等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对违反上述规定,情节轻微的,予以教育制止;情节严重触犯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属于党员干部的,交由区纪委监察委依照有关党纪党规进行处理。

  九、城区街道办、社区要广泛宣传,积极配合相关管理和执法部门规范城区丧事秩序。

  十、丧事活动秩序违规举报电话:区民政局:3525055,区殡葬管理服务中心:3235745。(图/文 来源 塞上陕农)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7日